中秋、国庆期间
可以放松的是身心
不能放松的是纪律
八院纪委提醒您
时刻紧绷“廉洁弦”
风清气正度佳节
1.公车姓“公”不姓“私”,绝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私家事,要坚决摒弃贪小便宜、存侥幸心的心理,切莫在“车轮上”栽跟头。
2.酒后驾驶,不仅给社会、家庭、个人造成严重危害,还面临着纪律、法律的严惩,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,将人生的方向盘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。
3.节日期间对于“有心人”组织的聚会、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等,须果断拒绝,坚决不赴糊涂“宴”、不被带进“局”。
4.变相的“礼尚往来”背后隐藏着“人情腐败”,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被“腐蚀”的警觉,杜绝披着“正当人情往来”外衣,打着“节礼旗号”收送礼金礼品问题。
5.用公款支付亲朋好友聚餐费用或以各种名义公款报销是绝对的“禁区”,莫让“吃吃喝喝”成为人生的绊脚石。
6.小长假出去走走看看可以,但不可以觊觎公款出游或者接受服务对象的安排,即使手段再隐蔽,也改变不了违纪实质,切莫让“旅游”变“旅忧”。
7.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人之常情,但要明界限、守底线,在规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表达对亲人的感情,应坚持尚俭戒奢、勤俭节约,切莫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