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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船集团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
发布时间:2016-02-24 作者: 信息来源: 中船集团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《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及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,全面推进法治建设,深化提升依法治企能力,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日前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集团公司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将为新形势下中船集团的法治工作实践提供明确指引。

据了解,《意见》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“1+N”系列文件之一,是全面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,在深化中央企业依法治企方面具有顶层规范和总体指导作用。中船集团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认真研究和深刻理解《意见》内容,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,自觉统一到落实《集团公司法治工作新五年规划》的有效实践中,深化指导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。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法治建设。首先,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,强化法治领导责任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,培育法治理念,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、完善管理的能力和素质,充分发挥“关键少数”作用。其次,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,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“三重一大”依法决策制度,严格把握“决策先问法,违法不决策”的基本原则,健全依法决策程序,严格落实职工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法律审核、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。再次,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。各单位要以规章制度、经济合同、重要决策法律审核为抓手,深入推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。最后,主动对标国际、国内先进企业,不断完善法治工作体系,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。(李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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